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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4年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展计划司
计综函[2004]165号


南昌、上海、兰州、成都、郑州、济南、沈阳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青藏公司,建设开发、工程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950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对铁道15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八项要求,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措施和责任,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国家重点建设铁道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填报通知附件二、三、四的内容,每月及时将月信息报表及文字材料报送铁道部统计中心,通知附件五报表请于6月底前报送部统计中心(年内如有情况变化,请及时与部统计中心联系修改),由部统计中心汇总,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建设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应同时抄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合资铁路抄投资方省计委或主管部门(公司)。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投资[2004]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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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4年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现将200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地区、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和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
二、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要在征地拆迁、设备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施工用水用电等方面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大力推进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相应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发生重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卫生防护措施。
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三大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按期建成投产。
六、严禁任何部门、地区和单位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的收费、摊派、集资。
七、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开展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稽察。对截留、挪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的,对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理。
八、为了及时和全面了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项目信息情况(详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报送信息情况,中央项目应同时抄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司),地方项目应同时抄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
附件:一、200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二、三、四、五(略)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重点 项目 通知
附件一:
200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共96项)

铁道项目15项

重庆至怀化铁路(渝怀铁路)
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青藏铁路)
赣州至龙岩铁路(赣龙铁路)
宁启铁路南京至海安段(宁启铁路)
兰新铁路兰州至武威南段增建二线(兰武复线)
遂渝铁路
宣杭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宣杭复线)
*万州至宜昌铁路(万宜铁路)
*武汉至九江铁路扩能改造(武九线扩能)
*浙赣铁路电气化改造(浙赣电化)
*胶济铁路电气化改造(胶济电化)
*陇海铁路郑州至徐州段电气化改造(郑徐电化)
*武威至嘉峪关铁路电气化改造(武嘉电化)
*上海铁路南站
*烟台至大连铁路轮渡(烟大轮渡)

注:带*为2004年增列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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