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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建设函〔2006〕95号

关于包西铁路通道延安车站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

   

    你局《关于包西铁路通道延安车站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请示》(西铁建函〔2006〕11号)及《关于报送包西铁路通道延安车站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计划的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招标计划安排,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施工、监理各划分为1个标段,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专业联合除外,但专业联合不能超过两家企业)。招标工作由你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铁道部《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建建〔2005〕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招投标管理的通知》(铁建设电〔2006〕2号)等有关要求及程序尽快完成。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每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少于5家。招投标工作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招标公告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建〔1998〕25号)和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条款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