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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函〔2006〕35号
关于新建铁路福厦线站前工程施工招标计划的批复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新建铁路福厦线站前工程施工招标计划的请示》(东南铁工发[200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招标计划安排,站前工程(含无碴轨道、箱梁预制和架设)标段划分调整为四个标段,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专业联合除外)。可先发布招标公告。在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含相关工程的接口部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投资检算认真审核后,按规定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工作由你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铁道部《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建建[2005]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招投标管理的通知》(铁建设电[2006]2号)等有关要求及程序尽快完成。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每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少于5家。招投标工作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招标公告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条款签订合同。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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