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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铁路通信工厂和沈阳铁路信号工厂认定证书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0.12.28

  

  对上海铁路通信工厂和沈阳铁路信号工厂认定证书

  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铁道部运输局依据《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铁运〔2006〕39号),对沈阳铁路信号工厂REAC2007-00067和REAC2004-00122认定证书,上海铁路通信工厂REAC2007-00153和REAC2004-00151认定证书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主要对上述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等应具备的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上海铁路通信工厂自动闭塞设备5项管理轻微不合格,车站电码化设备5项管理轻微不合格;沈阳铁路信号工厂自动闭塞设备4项管理轻微不合格,车站电码化设备4项管理轻微不合格。同时,已书面通知企业于2008年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运输局基础部。

  依据39号文规定,以上企业的监督检查事项合格。

  

  

  铁道部运输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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